8月19日,该名老人因殴打他人被南城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本文图均为 法治日报微信公众号 图
江西省抚州市一名17岁小伙孟欣轩在路上遇到醉酒老人摔倒在地,小孟上前搀扶,并联系其家属。想不到的是,这名老人诬陷是小孟骑车撞倒他的,老人家属还执意要求小孟陪同老人到医院检查,并赔偿。当着警察的面,小孟被老人一家纠缠、推搡,甚至小孟还被老人多次掌掴。
这又是一个典型的“扶老人被诬陷”案件。不过,之后当地警方积极介入、及时调查、果断执法,通过调取监控录像很快还原了事发过程,不仅还了小孟清白,更为关键的是,之后该名老人因殴打他人被南城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一个17岁的未成年人,好心去扶起一名醉酒老人,却被无端诬陷,被家属索赔,遭到老人殴打,心里面该是多么的委屈和难受?小孟是不是在某个时刻怀疑过自己的“冲动”,怨恨过自己的善良?
大家关注类似案件,主要是关注救人者有没有得到公正的处理——善良能不能得到有效保护?挺身而出需不需要“自证清白”?无论如何,不能让见死不救成了“最理性”的那个选项!
这次抚州市警方果断出手,不仅查明真相,而且依法惩罚了诬陷者,为社会弘扬了正气,唱响了正能量,为挺身而出者撑腰,避免善良被辜负。在这条新闻的跟评里,网友忍不住唱起了那首“正道的光照在了大地上”。
其实,过去发生了太多类似的“扶老人被诬陷”案件,其中不少案件,我们并没有看到恶意诬陷者受到法律的严惩,往往止于“批评教育”。如果诬陷没有成本,那就形成了糟糕的“破窗效应”,这恐怕也是类似案件屡屡发生的原因,更严重影响到普通人对陌生人施以援手时的信心和决心。
要看到,在极个别案件当中的诬陷行为对社会风气的恶劣影响。所以,要奖善,就必须惩恶,对诬陷者该追究刑事责任的追究刑事责任,该行政拘留的行政拘留,该训诫的训诫,不应该让法律之外的年龄、经济条件等因素干扰案件的正常处理。
只有真正“一断于法”,让诬陷者明白自己违法的代价有多大,才能消除舆论场里的错误认知——诬陷者不能与特定的年龄、特定生活状态勾连在一起。诬陷就是违法行为,本人就应该承担法律责任,而不是让整个年龄段的群体背上骂名。
诬陷者不能因为年龄大而受到法外宽宥,不能因为生活处境不佳就得到法外开恩。像江西抚州警方这样依法惩戒诬陷者,不拖泥带水,有效呵护社会善心,也是在保护更多的未来需要援助的老年人。希望这样的公正断案成为处理类似诬陷案件的“标准化流程”。
责任编辑:黄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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