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江西省定价目录》等有关规定,现就武宁县城区道路停车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时间
2024年12月6日(星期五)上午9时整
(二)地点
武宁县市民服务中心主楼北楼三楼西连廊县发改委会议室
二、听证定价方案
(一)现行收费政策和收费标准
目前武宁县城区道路停车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时段为7:40—20:00(当日20:00—次日7:40不收费)。具体收费标准为:前20分钟内(含20分钟),免费;20分钟之后,按3元/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算);1小时后每小时加收2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算);单点停放全日收费不超20元。
(二)拟优化的收费政策和收费标准
方案1:
①收费时段调整为8:00—18:00(当日18:00—次日8:00不收费)。
②收费标准调整为:前30分钟内(含30分钟),免费;30分钟之后,按2元/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算),较现行标准下降33%;1小时后每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算),较现行标准下降50%;单点停放全日收费不超10元,较现行标准下降50%。
③临街住户如有长期停车需求,可自愿选择包月或包年服务,包月按90元/月、包年按720元/年标准收费。
方案2:
①收费时段调整为8:00—18:00(当日18:00—次日8:00不收费)。
②收费标准调整为:前30分钟内(含30分钟)免费;30分钟之后,按1元/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算),较现行标准下降66%;1小时后每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算),较现行标准下降50%;单点停放全日收费不超8元,较现行标准下降60%。
③临街住户如有长期停车需求,可自愿选择包月或包年服务,包月按90元/月、包年按720元/年标准收费。
(三)收费区域路段
豫宁大道、交通路、建昌路、人民路、曙光路、朝阳路。收费区域路段实行动态调整,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
(四)优惠政策
①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及临时停放的残疾人使用的已办理车牌证、驾驶证的专用机动车辆免收停车费。
②新能源汽车停车费按核定标准的70%收取。
③国家法定节假日实行免费停放。
(五)拟优化收费政策和收费标准的依据和理由
为优化县城区道路停车位资源的配置和管理,有效促进停车位合理使用,降低群众临时停车成本,更好满足群众出行临时停车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江西省定价目录》、《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拟优化武宁县城区道路停车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和收费标准。
(六)拟优化收费政策和收费标准的影响分析
通过缩短全天收费时间,延长免费停车时间,降低收费标准以及设置每日最高限价,可以更好保障群众临时办事的停车需求,减少群众停车费用支出,提高了机动车临时停放周转率和停车位使用率,有利于公共道路资源合理利用。
三、成本监审的办法和结论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和《江西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等有关规定,对武宁县城区道路停车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成本实施监审。经审核,武宁县城区道路停车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综合单位定价成本为0.47元/小时(按停放利用率70%核定)。
四、听证人、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名单
(一)听证人(4名)
李绍宁 武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一级主任科员
邱欣鋆 武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盛维国 武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管理股股长
汤普铭 武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管理股干部
(二)听证会参加人(25名)
1.消费者(12名)
熊张星、谢串串、熊祚华、施付琴、谢守明、陈华、陈剑、陈永莲、胡蓉、骆丽华、陈林、钟韵金
2.经营者(1名)
王 可 武宁县豫宁停车管理有限公司法人
3.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2名)
黄传莎 武宁县财政局国资中心主任
陈 涛 武宁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4.专家学者(1名)
张 燕 武宁中等专业学校教务处主任
5.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9名)
①政府部门人员
刘理想 武宁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张玉林 武宁县司法局副局长
温瑞浔 武宁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副大队长
余传荣 武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科级干部
章扬扬 武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监督检查股负责人
②社会组织人员
龚雪娇 武宁县物业管理协会会长
王贤牡 武宁县志愿者警务协助协会会长
③人大代表
雷云湘 武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④政协委员
王有益 武宁县益萍电子工贸有限公司总经理
(三)旁听人员(1名)
刘庭辉
特此公告
武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15日